肥城:遭遇事故陷困境,救助基金暖民心
通讯员 张海滨
众所周知,发生交通事故后,对受伤人员的抢救是重中之重。但是,一旦出现肇事机动车辆逃逸、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抢救事故受害人的费用筹集就成了难题。这个时候,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将能得到及时救助。
2024年02月23日6时许,李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石横镇特钢路由北向南行至查庄矿南,与前方骑自行车顺行的张某某碰撞肇事,致使张某某受伤昏迷。
张某某因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大脑撕裂伤、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多发肋骨骨折、胸腔积液、创伤性湿肺等多处损伤被送入了重症监护室抢救治疗。张某某家庭困难,高额的抢救费用让其家人一筹莫展。肥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告知其家属,张某某抢救费用超过了交强险保额,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条件,并立即启动救助基金垫付程序,开通警医“绿色通道”。在肥城救助基金工作站工作人员的积极帮助下,由救助基金垫付了10万余元抢救费用,为及时抢救伤者争取了宝贵的时间,解决了伤者家庭的燃眉之急,目前,张某某伤情已经好转,正在康复中。
近年来,肥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发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解危救困的作用,为道路交通事故伤者能够得到及时救治提供了有效保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群众的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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