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民购“九号”电摩无法上牌引纠纷 车管所:买车时应注意查看“轻便”二字
大众网记者 周琛 菏泽报道
近日,菏泽市民刘先生向大众网·海报新闻反映,自己在两年前购买的九号牌电动摩托车在安装牌照时被车管所民警告知,车辆后座带有脚蹬,与荷载人数冲突,无法安装牌照。这与买车时,卖家承诺不一致,双方随即发生纠纷。
买家:店家承诺能上牌 还说电动车用不着
2022年6月,刘先生在菏泽市八一路九号牌电动车专卖店购买了一台型号为电动轻便两轮摩托车。刘先生说,购买时,卖家曾告诉他电动车可以上牌,但一般没必要上牌,并且购买时,对方并未提供购车发票。
时至2024年6月,刘先生因为没有给自己的电摩安装牌照,所以无法继续上路行驶。他前往车管所安装牌照时被民警告知,该车辆为轻便二轮摩托车,荷载人数为1人,但厂家在打法律规定的“擦边球”,车辆后座安装有可拆卸“脚蹬”,明显可载第二人,所以不符合规定,不允许上牌。
“当时卖家说能上牌的,我感觉我被欺骗了,我花3000多元购买的电动摩托车,保险也买了,现在却没法上路。”刘先生认为,卖家应该为“虚假”营销承担责任,刘先生前往门店理论后,还为此报了警,卖家又为他补开了发票。
卖家:两年前确实可以上牌
6月14日,记者根据刘先生反映的情况,来到八一路九号牌电动车专卖店。
据店内一位工作人员称,刘先生购买的型号是“75”款,为轻便二轮摩托车,荷载人数为1人,在此之后,厂家更新生产的产品都是普通二轮摩托车,荷载人数为2人。
记者看到,店内销售的车辆大多为电摩,刘先生两年前所购买的电摩型号并未摆放在店内。记者从某宝上查询发现,该店铺的轻便型二轮摩托车“N70C”款仍在售卖。
“当时导购不是我,我也不可能说卖给顾客一台电摩然后告诉人家不需要上牌,再说了,他是两年前购买的车,当时是可以上牌的。”该店铺相关负责人说,自己有不少顾客购买的电动轻便两轮摩托车,都成功安装了牌照,两年来政策有了新的变化,无法安装牌照的责任应该由买家自己负责。
车管所:轻便二轮摩托车不可带后排脚蹬
刘先生的车到底为什么不能上牌了?
记者联系到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相关负责工作人员答复称,轻便二轮摩托车荷载人数为1人,是不允许后座载人的,所以不可安装后座“脚蹬”,否则不符合规定、不能上牌。而普通二轮摩托车荷载人数为2人,按照规定则必须安装后座脚蹬,不安装反而不符合规定。
“部分厂家为了‘钻空子’,在后座车身两侧盖板下,安装可拆卸式脚蹬,平时盖上盖板看不出任何痕迹,一旦车辆安装上脚蹬,那么这肯定是不符合规定,不能上牌照的。”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相关负责人建议,市民购买电动摩托车时,一定要擦亮双眼,注意购买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时,一定不要选择后座装有脚蹬的车辆,购买车辆时应注意查看车辆合格证,并要求卖家提供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