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毒品犯罪抬头!广州法院集中宣判11宗涉依托咪酯案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谢君源 毛榕谦 贺林平

6月26日,在第37个“国际禁毒日”,广州市法院和5家基层法院集中宣判11宗毒品犯罪案件,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罪名,判处14名被告人十五年至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判处了相应财产刑。该11宗毒品犯罪案件全部为涉新型毒品依托咪酯的案件。

结合最近一年来广州两级法院一审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可见,涉新型毒品案件增长较快。2016年至2023年,广州法院受理的一审毒品案件连续八年呈下降趋势,但自今年以来开始上升。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筱萍分析,其主要原因是随着贩卖、吸食依托咪酯的情形增多及依托咪酯本身具有的毒性。

据悉,从2023年10月1日开始,我国将依托咪酯列入管制。从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广州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75件329人,其中,涉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共有202件,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73.45%;而涉依托咪酯的犯罪案件129件,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46.91%,占新型毒品犯罪案件的60%以上,新型毒品犯罪呈上升态势。

此外,毒品犯罪网络化程度明显,广州法院这275件一审案件中,有119件案件涉及网络联络和支付交易,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43.27%。另有23件案件系利用物流运输和贩卖毒品,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8.36%。

对此,广州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对制造毒品、贩卖大宗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以及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职业毒犯、累犯、再犯,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一年来审结的一审案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共计51人,占全部被判处刑罚毒品犯罪被告人的15.5%。注重对所有毒品犯罪被告人依法适用财产刑,对16名毒品犯罪被告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特别是不断加大对新型毒品犯罪、侵害青少年毒品犯罪的惩处力度。广州法院对将依托咪酯、羟丁酸等毒品融入电子烟油、饮料、酒水等物质后贩卖的,统一以查获含有毒品的物质总量来认定毒品犯罪的数量,以突出对新型毒品犯罪的打击;对向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毒品的,坚持从重处罚;对既吸食毒品又诱骗他人吸食毒品的,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此外,广州法院坚持从严把握毒品犯罪减刑假释条件,对严重毒品罪犯严格限制减刑幅度和假释适用,全方位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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