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代持、涉黑涉恶等 18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公开

记者今天(14日)从金融监管总局了解到,为持续发挥震慑惩戒作用,结合近期执法情况,金融监管总局今天向社会公开第六批共18名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

据了解,这次公布股东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违规代持银行保险机构股权;隐瞒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存在涉黑涉恶等犯罪行为。

第六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包括:洪城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锦达华夏(天津)有限公司、驻马店市永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确山县鑫源水泥粉磨有限公司、漳州万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漳浦县黄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漳浦县创新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漳浦县金源石英砂有限公司、天津大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财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远洋资本有限公司、山东浩信集团有限公司、景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康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九洲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招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顺峰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据了解,近年来金融监管总局不断加强和改进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持续开展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整治,聚焦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问题,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有力遏制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乱象。此前,金融监管总局累计向社会公开五批次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起到了加大惩戒力度、严肃市场纪律、强化社会约束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紧紧围绕强监管严监管,全面强化对银行保险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穿透审查,聚焦“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严惩违规占用资金、违规关联交易等不法行为,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维护合法投资者利益,依法保护银行保险机构和金融消费者权益。

(总台央视记者 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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